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,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为主题,围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要求来进行。要按照“四讲四有”合格党员标准,坚持问题向导,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,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、提高党性修养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特别是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具体内容见附件:移通委〔2017〕2号中共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委员会关于在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